類别 | I級(重大)事故情節 | Ⅱ級(嚴重)事故情節 | Ⅲ級(一般)事故情節 |
指 導 類 | 未按培養方案為研究生制定個人培養計劃;未對學位論文開題報告、論文進行審核,研究生直接參加論文開題、答辯等,造成嚴重後果 | 未按要求對研究生進行定期指導或未認真對學位論文進行審核 | 未按培養方案要求為研究生制定個人培養計劃 |
指導過程中違反工作職責,弄虛作假,出現學術不端等行為,情節嚴重,造成惡劣影響 | 學生學位論文與本研究方向完全不一緻,未要求學生整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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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按規定提交學位論文等相關材料,造成嚴重後果 | 未對學位論文最終紙稿和電子稿一緻性和質量進行最終審核,造成一定不良後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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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按規定指導學生,不了解學生在校學習和思想狀況,學生擅自外出出現安全問題,造成嚴重後果 | 因指導教師責任,未對學位論文開題報告、論文等進行審核,研究生直接參加學位論文開題、中期檢查、答辯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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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 學 類 | 在教學過程中散布違反四項基本原則的言論或淫穢内容;辱罵學生,造成嚴重後果 | 因教學組織不當,緻使學生缺席率達到45%(含45%);實際教學進程與教學日曆相差超過20%;無故上課遲到超過10分鐘(含)或提前下課超過10分鐘(含) | 未經批準擅自變更上課地點或請人代課;實際教學與教學日曆進程相差超過10%;未按規定時間上交教學日曆、試卷、成績單等 |
無故缺課;未經同意擅自停課或随意減少課時;經批準調課後未按規定補課;實際教學進程與教學日曆相差超過30%;因教學組織不當,緻使學生缺席率高于60%等 | 考試命題錯誤達到卷面成績10%以上;試卷或報告評閱粗糙、無批改痕迹;成績計算、錄入錯誤,造成一定影響等 | 考試命題錯誤達到卷面成績5%以上;A、B卷試題内容雷同超過30%;因教學組織不當,緻使學生缺席率達到25%等 | |
未按照課程要求組織考試或未在規定時間提交試題造成考試不能正常進行;考試命題錯誤達到卷面成績20%以上;在試卷傳送、印刷、保管過程中出現試題洩漏;擅自更改、提高、壓低學生成績;丢失試卷檔案;利用考試便利,索賄、受賄、以權謀私等 | 因任課教師或實驗、實習指導人員原因造成設備損害或人身傷害 | 監考教師無故遲到或中途擅離考場超過5分鐘(含);監考教師在考場内做與監考無關的事;監考教師擅自安排其他教師代替監考等 | |
因未認真履行監考職責,造成所負責考場出現雷同卷;丢失試卷;未經有關部門批準擅自安排研究生、校外人員等代替監考,造成嚴重後果等 | 監考教師無故遲到超過10分鐘(含);監考時擅離崗位或失職,造成考場秩序混亂;監考中不負責任,對學生答題進行暗示、提示;對違紀和作弊考生不及時處理或上報;未經有關部門批準擅自安排研究生、校外人員等代替監考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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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别 | I級(重大)事故情節 | Ⅱ級(嚴重)事故情節 | Ⅲ級(一般)事故情節 |
教 學 管 理 類 | 未按要求組織論文開題、答辯等;塗改選票,私自更改答辯委員會決定等 | 丢失教學文件、數據、資料;由于工作失誤導緻學生個人信息錯誤,情節比較嚴重 | 排課、考試、教室調度安排等發生失誤;教師已課前請假,而受理者未及時作相應安排,影響正常教學秩序等 |
丢失教學文件、數據、資料,造成嚴重後果;有意出具或僞造學曆、學籍、成績等證明 | 考試組織工作(含考場、監考人員安排)發生失誤,未在考試前及時改正 | 未及時處理或隐瞞不報學生考試違紀、教學管理人員違紀等 | |
未按時、準确配課、排課等,安排課程教學發生錯誤,造成嚴重後果 | 學位論文中出現材料缺失、不全等情況每年超過學生比例的5% | 未堅守工作崗位,影響教學正常運行 | |
考試組織工作(含考場、監考人員安排)發生失誤,影響考試正常進行,或造成學生大面積作弊 | 對相關文件不熟悉或由于未堅守崗位而出現的管理問題,造成一定後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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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反學校财務規定,以部門名義向學生收取費用;組織舉辦以學生為收費對象的各種補習班、進修班;未經主管部門批準,擅自使用教室或其它教學設施而影響正常教學等 | 因畢業離校手續不全而将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發給學生,造成一定後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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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作失誤造成其他嚴重後果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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